在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须知

发布时间:2020-11-09来源:{来源}

在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须知


1、关于志愿者服务:

(1)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穿着整洁,言行举止大方,得体;

(2)在参与活动时,志愿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3)夏天注意防暑防晒,配备好防晒设备,雷雨天时注意防雨防滑;

(4)遇有突发情况应及时与有关负责人或学校联系,不随意对服务对象做出承诺;

(5)注意保护志愿者的隐私,不随意将志愿者信息泄露给他人。


2、关于活动组织:

保证志愿者活动招募公正公开、透明,活动中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利益,重视志愿者的意见反馈,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3、关于志愿者时长认证:

个人社会实践认证为每2次加0.5分,志愿者时长认证为一天最多8小时,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服务时间不足半天的,志愿时长不超过4小时/次),特殊情况的活动时长需报批,根据实际酌情增加。


4、关于请假:

主张优先无课、少课的同学去做志愿者,在提升自己的同时,也不要落下学业。如有需要可以根据课表开具校团委公假单,公假单将统一由校团委发放到各个院团委,大概一至两周可以到位。


5、关于活动物资及补贴发放:

在个别志愿者活动中需要使用的物资,校青志协将在活动前进行发放,确保每位志愿者都可以顺利的参与到志愿者活动中来。有关志愿者补贴将在校青志协与主办方协商后,及时发放完毕。


6、关于志愿者时长的认定:

(1)所有志愿活动,活动组织方需要至少提前两周向校青协提交志愿活动申请表,由校团委盖章生效之后方可申请志愿时长;

(2)志愿时长认证采取统一电子表格形式;

(3)校青协信息管理部出具的志愿时长汇总表为官方志愿时长信息(以下简称“官方信息”):

开具志愿服务证明需自行打印“个人志愿时长申请表”以及“志愿服务证明”,填写好相关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次日盖章证明生效;

(4)若各院级单位留存的志愿时间信息与官方信息不一致,以官方信息为准:

每次活动结束将进行公布时长,每个月10号进行汇总公示,如有异议,由各学院负责人在5日内向校青协外联组反馈,逾期将不予更正。

官方信息公示方式:通过校青协公共邮箱jqxqxwailianbu@163.com进行公示。


7、志愿活动审核流程:

(1)所有志愿活动,活动组织方需要至少提前两周向校青协提交志愿活动申请表,由校团委盖章之后方可申请志愿时长;

(2)由校青志协秘书部进行初步审核;

(3)由校团委老师进行审核;

(4)给予答复或修改意见。


8、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活动组织方需向校青协提交志愿者名单,最后志愿时长认证以名单为准。


9、不由学校各级青协组织,志愿者自发参加的校外志愿活动,可填写个人志愿时长申请表,凭主办方发放的志愿者证书(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向校青协申请志愿时长。


10、所有申请表与名单一式两份,由校青协与活动组织方或个人分别保管。




(2020 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