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诗歌节
大学校园诗歌之星评选活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上海市教委“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要求,推动大学校园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联合上海各高校团委举办2023年第九届上海市民诗歌节大学校园诗歌之星评选活动。

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作家协会
主办单位
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
协办单位
本市各高校团委
(共青团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评选要求
参与对象
上海建桥学院全体学生
投稿方式
每位参赛同学需附1首或以上个人创作的现代诗或格律诗。2023年6月20日前,将作品以电子版word形式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gench.edu.cn,邮件内容需包含学院、班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
作品要求
创作的诗歌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截止时间与表彰
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
表彰
校团委将对投稿作品进行统一评审,给予相应奖状及奖品,并报送优秀作品至大赛主办方。主办方将再次评审,最终对获奖者授予2023年上海市民诗歌节大学校园诗歌之星荣誉称号,进行表彰。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