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资讯 | 上海建桥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代表选举办法及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2-11-25来源:{来源}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建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上海建桥学院学生会于2022年10月分别向校党委和市学联呈报了《关于召开上海建桥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经批准,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上海建桥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为使大会顺利召开,现将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代表选举工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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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学代表产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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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表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的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的意愿。

(二)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本次大会拟定正式代表总数为170人。正式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 30%,少数民族有一定比例,毕业班学生代表最多不超过 10%。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及要求

1.代表的产生方法

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由各行政班级民主推选出代表候选人;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资格审查后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

2.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代表人选举产生并公示无异议后,各选举单位须于10月21日(周五)前向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告学代会代表选举结果及候选人信息,并将电子版上海建桥学院第十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信息表及上海建桥学院第十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su@gench.edu.cn,纸质稿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223)。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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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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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选举是开好学代会的重要前提,各二级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规定,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切实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选举和推荐结果既要符合要求又能体现广大学生的意志。


现将上海建桥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团分组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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